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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舉報給予現金獎勵 浙江公安廳嚴打賣淫嫖娼
新華網浙江頻道( 2009-11-08 10:05:24 ) 來源: 浙江日報 編輯: 曉明

    為進一步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省公安廳日前決定,從本月開始,將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集中一段時間,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此次的打擊重點是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為首分子,以及企圖逃避法律懲處、為組織賣淫犯罪提供各種條件的幕後人

員。重點部位是開設在高星級賓館飯店、高檔會所的桑拿洗浴、美容美發等場所。

    省公安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出臺了嚴打嚴管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的四條工作措施:一是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嫖宿幼女的,一律嚴懲。二是娛樂場所發生賣淫、色情活動的,首次查獲的一律依法停業整頓,第二次查獲的一律依法吊銷證照。三是旅館、酒吧等服務場所,對發生在本單位的賣淫活動放任不管,經處罰後再次查獲的,一律罰款10萬元。四是對出租、轉包、參股桑拿洗浴、美容美發、會所等經營項目,涉嫌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的,非法所得一律追繳。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四條工作措施是打擊組織強迫婦女賣淫、遏制涉黃案件高發的嚴管線。各地公安機關在集中打擊整治行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對整治不力、查辦不力、避重就輕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我省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提供線索、檢舉揭發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凡舉報有功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朱海兵 謝佳 閆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