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蘇雪豹日化有限公司訴江蘇天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侵權案,昨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原告方稱,被告以“收購企業”為名,與一名技術人員私下串通,採取不正當手段,竊取了原告的非專利技術成果,要求判令被告賠償4145萬元人民幣。這是省內最大的非專利技術侵權訴訟案。
原告方訴訟狀稱,雪豹公司曾應用“雙光氣”(獲省科技成果鑒定)技術替代“光氣”生產精惡唑禾草靈原藥和“驃馬”項目並獲得成功。2003年,雪豹公司作為出售主體出售已掌握“雙光氣工藝”的響水中意農化有限公司,並與接收方被告簽訂《轉讓協議書》約定非專利技術股權、股權和技術成果均不出讓,也未許可其使用。此後,被告與原中意公司一技術人員串通,採取不法手段竊取雪豹公司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股權,造成原告巨大的經濟損失。(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