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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幼兒園招生辦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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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無錫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小學、幼兒園招生辦法。

    據悉,無錫市區小學招生在暑假前進行,報名時間不早于6月1日。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適當延緩。今年我市明確5類適齡兒童可按正常入學辦理: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者、在外地工作者;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長期支援邊疆建設者,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口,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適齡兒童隨父母戶口在老一輩處落戶並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各小學在報名前10天張貼招生公告,監護人隨帶適齡兒童,按施教區小學公布的報名時間到學校報名,報名時須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本施教區的戶籍、房屋產權證、兒童保健手冊等有關證件、證明。

    流動人口子女、港澳臺商子女、院士或國家級專家的子女、海外人才隨歸子女、外地以柔性流動方式來錫人員子女和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分別按我市各項規定辦理。在錫集體戶口子女入學,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常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學區安排入學。如該生父母已購商品房或有明確產權房、使用權房也可按房產地學區入學。殘疾兒童可根據實際情況就讀特殊教育學校,或在施教區小學隨班就讀。學校要尊重殘疾兒童監護人的選擇,不得拒收。民辦小學招生依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招生計劃和辦法,在規定的時段內招生。

    今年我市嚴格控制學校招生規模,義務教育現代化小學班級學生數不得超過48人,其他學校每班學生數不超過50人。鼓勵有條件的小學實施小班化教學或寄宿制試驗。新生一律免試入學,並均衡分班,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分快慢班、實驗班等。

    市區幼兒園招生于6月份進行。任何幼兒園不得對幼兒進行各種形式的測試。幼兒園大班不超過40人,中班不超過35人,小班不超過30人,托班不超過25人。(朱敏)







責任編輯: 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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