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無錫工商局獲悉,無錫市將篩選近1000家食品質量合格、管理規范、自律意識強,消費者滿意的食雜店、商場和超市,作為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店”。
根據創建標準,“食品安全示范店”都將以挂牌形式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食品安全示范店每兩年進行一次考核認定活動,經營者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被新聞媒體曝光,或在食品分類監管中被列為C級以下的,將撤銷資格。工商部門人士稱,原則上每個行政村、每個社區都要設立一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如該行政村食品店不足5家,則就近與鄰近村或鄰近社區合並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