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關注的《江蘇省電力保護條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介紹,這是國內首部綜合性電力保護地方法規。昨天,無錫供電公司有關專家對此作出詳細解讀。
偷盜、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一直屢禁不止。市供電部門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無錫市就發生偷盜電力設施案件221起,平均每天2起,直接經濟損失114萬余元。新法規“祭出”實名制這一新武器,將有助于封堵銷贓渠道。按規定,今後單位出售廢舊電力設施器材的,經辦人須持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件;個人出售廢舊電力設施器材的,須持本人身份證件。收購廢舊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向公安機關備案,並建立收購臺賬,如實登記出售人的單位名稱、住所或者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址,以及廢舊電力設施器材的來源、規格、數量和去向等內容。如果不按法規執行,公安部門和工商部門將予以行政處罰。破壞電力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在城市建設、道路改造過程中,由于施工單位不規范施工,致使電力設施遭到破壞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今年以來,無錫市發生外力破壞10千伏線路的事故達20多起。對此,新法規也有“殺手锏”:對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實施違法作業,在供電企業通知後仍不予改正的,供電企業可以中斷供電。“中斷供電,這在以前是不能操作的。”供電部門人士說,以前常有施工單位屢屢挖斷電線卻無動于衷,而他們也往往束手無策,“這下好了,有法律保障了。”
“其實電力保護不僅僅是電力部門的責任,更涉及每一個市民。”新條例中增加了不少內容,警示社會公眾。比如“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垂釣”。這是因為拋桿時長長的漁線會碰到電線,引起線路短路,致使釣魚人觸電。類似的還有“禁止在電力設施保護區300米內放風箏”等。另外,《條例》還規定,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植物經自然生長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定期予以修剪。
同時,市民對供電設施的環境影響產生的疑惑,如變電所產生電場、磁場會不會對人體有影響等。新條例規定,電力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將環評結果予以公布。(揚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