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張家港市衛生監督所組織夜間巡查,對市區東城13家大中型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了專項衛生執法檢查。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衛生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公共娛樂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持有情況。並檢查公用茶具、面巾的消毒設施配備及消毒工作是否落實,室內換氣、控溫裝置配備是否正常運轉;場所內禁煙是否到位;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衛生相關要求等。
檢查發現,這些公共娛樂場所均持有效衛生許可證,衛生設施基本符合要求,公共茶具消毒設施能正常運轉;但不少單位仍允許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服務人員上崗,個別單位還存在銷售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市衛生監督所將督促業主落實整改,並將作出相應處理。(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