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重罰警示了誰
2017-07-05 08:55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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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線  新華社發 朱慧卿作

  近日,歐盟對互聯網巨頭谷歌的一紙罰單,引發業內震動。

  6月27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對谷歌罰款24.2億歐元(1美元約合0.8歐元),以處罰其違反歐盟競爭監管規定的行為。這一罰金打破了2009年歐盟向美國晶片生産商英特爾開出的10.6億歐元的罰款紀錄。

  谷歌為何遭遇巨額罰單?對中國互聯網企業又有何警示?

  操縱搜索結果

  推廣自家服務

  谷歌遭罰的原因在于其“濫用職權”。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聲明,谷歌進入購物比價市場後,利用其在網上搜索領域的主導地位,操縱搜索結果,不公平地把客戶引向自己的購物服務。歐盟委員會認為,谷歌的做法使其他提供比價服務的公司無法獲得競爭優勢,從而妨害了消費者的選擇。

  事實上,谷歌利用優勢地位大力推動其購物服務的行為已持續數年。2004年,谷歌進入歐洲購物比價市場,消費者可通過其服務,比較網上各種産品和價格。最初,比價市場裏已經有很多成熟的競爭對手,谷歌的購物服務並未站穩腳跟。

  為此,從2008年起,谷歌開始改變策略,利用自身強大的網絡搜索引擎推動購物服務。在谷歌搜索時,結果優先顯示自己的購物服務,而其競爭對手的服務甚至只能出現在搜索結果的第四頁甚至更後面。這一戰略讓谷歌購物的流量大漲,而其他競爭對手的流量則慘遭“滑鐵盧”。

  根據歐盟提供的數據,從谷歌濫用其優勢以來,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流量在英國增長了45倍,在德國增長了35倍,在法國增長了19倍。而在英國,某些競爭對手的流量卻下降85%,在德國下降了90%,在法國下降了80%。

  谷歌的這一行為早已經被盯上,歐盟委員會從2010年就開始調查這一行為。歐盟委員會稱,谷歌必須在90天內結束相關行為,否則將面臨最高可達谷歌母公司“字母表”全球平均日成交額5%的罰款。除此之外,谷歌的安卓係統和搜索廣告服務也遭到了調查。

  面對歐盟開出的24.2億歐元天價罰單,谷歌回應稱,不認同且將提起上訴。

  可能成為判例

  谷歌恐將認罰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張敬偉認為,被歐盟市場監管者盯上,很難輕松逃脫懲罰。谷歌一案可能成為典型判例,為後續的相關調查提供處罰依據。

  張敬偉認為,谷歌擁有強勢的大數據搜索能力,在比價購物服務上傾向于自己的服務,很容易被抓住把柄。加之歐盟的調查慎重嚴謹,在此情勢下,企業不服不行。跨國企業必須在全球范圍內搶佔更大市場,才能獲得足夠的競爭力。可是,一旦被查出有不當行為,只要證據確鑿只能認罰。

  對于中國的監管機構而言,谷歌收到的天價罰單也有參考價值。張敬偉認為,中國監管機構要不憚對跨國大企業進行相關調查,一旦發現問題,要依法、大膽處罰。同時,相關調查也要經得起考驗,讓跨國企業對中國市場心存敬畏,讓西方媒體尊重中國執法。

  而對“走出去”的中國跨國企業而言,谷歌的慘痛教訓也值得警醒。專家認為,從反壟斷標準來看,無論是立法還是執法角度,歐盟的標準都要比中國嚴厲很多。中國企業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千萬不要因為不熟悉對方市場的法律環境而被監管機構盯上,甚至被課以重罰。而一旦面臨調查,要及時與當事的執法機構溝通,做到知己知彼,為即將到來的處罰及早做好應對準備。

  警示國內企業

  守住客觀公正

  購物比價服務,很大程度上依賴訪問量來獲得競爭優勢,有了更多的訪問量和點擊量,就能夠産生更多的收入。而作為互聯網入口的搜索引擎,正是類似服務的重要訪問來源。在此次事件中,谷歌就是利用其在互聯網搜索領域的支配地位,實現了自家購物比價産品的“逆襲”。

  谷歌的遭遇,也給中國的搜索引擎提了個醒。記者使用幾款國內的搜索引擎,以“外賣”“音樂”“視頻”等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各網站都將自己的相關産品放在搜索結果首位,重點展示。

  業內人士表示,一旦谷歌壟斷罪行成立,就將在歐盟成為可供參照的判例,如果中國的互聯網公司進軍歐洲市場,就會面臨類似的生存環境。對有志于全球市場的中國互聯網巨頭而言,如何平衡好相關的利益關係,是在歐美市場扎根成長的關鍵。

  也有觀點認為,谷歌的行為其實就是變相的“競價排名”,雖然是“免費”推廣自家産品,但其結果是影響了搜索結果的客觀公正。而對于競價排名等影響搜索結果的行為,中國曾有慘痛教訓,也有明確規定。

  2016年4月,21歲的大學生魏則西因身患滑膜肉瘤去世,其就醫遭遇揭開了搜索引擎競價排名的黑幕與傷疤。此後,相關部門對百度公司進行調查,明確表示百度競價排名機制影響了搜索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並要求百度提出以信譽度為主要權重的排名演算法。

  隨後,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資訊搜索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互聯網資訊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提供客觀、公正、權威的搜索結果,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指出,如何看待搜索引擎優先推廣自家産品與服務,涉及到如何理解規定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這有待于管理部門的明確。而對于搜索引擎服務行業的規范與治理,需要依靠監管部門、行業、企業、公眾多方配合,一起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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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何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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